通判_通判和知州
古代的“通判”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务?
1、通判:宋朝的通判是中央派往地方的高级官员,担任地方行政长官的副手,同时拥有行政和监察职权,用以平衡地方权力。这一职位在现代相当于纪委监察职能的角色。2、古代的“通判”在现代相当于分管农业、司法、民政等工作的副职领导职务。 通判官制始于宋朝,明朝时为各府的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。 清朝时通判也称为分府,管辖地为厅,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夫,品等为正六品。 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地方,以补充知府管辖不足之处。3、通判在古代多指州府的长官,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,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。古代的“通判”相当于现在的分管农业、司法、民政等工作的副职领导职务。通判官制始于宋朝时期,明朝期间...